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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09-20 13:22:08 来源: 作者:
“禁止强行上下车”、“禁止在车站、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吐口香糖,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物”、“禁止携带严重异味水果(食品)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、影响车站或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”……17日,济南市交通委发布《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意见。
据悉,《办法》共8章59条,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:总则、运营基础要求、运营服务、行为规范、安全管理、应急和事故处置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
根据行为规范,禁止拦截列车;禁止强行上下车;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毒害品、腐蚀品等禁止限带物品进站乘车等。同时,禁止在车站及出入口、通道内无照设点、乱摆卖;禁止携带充气气球、非折叠自行车、外表尖锐、长宽高之和超过1.8米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、宠物(有标志的导盲犬除外)、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;禁止在车站、列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乞讨、卖艺、捡拾垃圾;禁止携带严重异味水果(食品)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、影响车站或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。